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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档案如何消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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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0:54: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会消除。在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提升公安系统信息化水平的背景下,公安机关会将接受到的报警信息、立案信息等记录在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上。一般而言。只有正式立案后的记录才会永久保存,没有立案的报警记录在超过立案期限会被清除。
    具体的清除时间由各地公安机关自己把握。法律依据:
    一、《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1.完善系统功能。省级公安机关要抓紧建立完善接报案、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信息整合贯通,满足办案部门网上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和法制部门实行受案立案网上监督管理的工作需求。要逐步实现将110接报警电话、现场处置执法记录仪、接受群众上门报案监控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自动导入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并与警情登记、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案件办理等信息智能关联,实现接报案和受案立案办案结案全过程可溯式管理。


  • 【法律分析】
    治安处罚记录不能在派出所消除。所谓案底,就是指公安机关给予违法犯罪嫌疑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5、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6、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7、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 无法删除报警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110接处警规范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报警人在报警后会在公安机关的电脑系统内留下记录,同时,公安机关民警在出警后也会详细登记当事人报警情况,也会一直在档案中存档,所以当事人想删除报警记录是不可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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