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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下欠别人钱,因暂时无能力一下全部偿还,被起诉了,银行卡冻结,经过法院调节,分期还款,但是银行卡里的余额被法院划扣了,这个是什么情况?还能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4-04-30 10:27: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能会被划扣。欠了钱,就尽快还钱,否则会被起诉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及时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实行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追偿债务;拒不偿还,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经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无执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老赖欠钱不还起诉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后,钱还能要回来。
    如果按照借条和借款合同规定逾期后也不按时归还,在双方协商未果、追款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将欠款人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冻结欠款人名下的银行卡,将银行卡中的钱划扣,用来偿还欠钱,如果欠款人银行卡没有足额的钱,法院会依法冻结其名下资产,将名下资产依法拍卖后,用来偿还欠钱。
    当事人如果确实无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应当在其有能力偿还时随时追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银行卡因诉讼被司法冻结,如果有能力还钱,可以把钱还到法院指定账户,也可以还到被冻结银行卡,通知法院执行扣款,执行完毕后解除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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