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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划线的道路上,左转弯时被右侧直行车撞了,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4-04-30 10:08: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现场证据情况划分责任,有人员伤亡吗?如需帮助可电
  • 没划线的道路上,左转弯时被右侧直行车撞了,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交警会出责任认定书。

  • 您好,以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为准。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确定的。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左转或掉头的时候,后方是禁止超车的。
    其实就是让后方车辆配合前方车辆转弯或掉头。而此时直行的黄色车正好是后车,这时候超车发生事故,是要负全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右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 法律分析:是否要负全责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但向左转弯时,机动车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且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须在距路口一百至三十米的地方减速慢行,转弯的车辆须同时开转向灯,夜间须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
    (三)遇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四)向左转弯时,机动车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机动车须依次停车等候,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
    (六)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准进入路口;
    (七)遇有停止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第四十三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四)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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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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