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为什么会收到律师函?

合同纠纷
2024-04-30 04:49: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会被起诉。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有敦促警告类,对方在收到律师函后履行了自身的义务或停止了某种侵权行为的话将不会被起诉,反之,则可能被起诉。
    另一种是答复或者公示类的律师函,多数不涉及起诉。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收到律师函,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律师函是表明纠纷的一方已经对你们间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
    2、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3、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纠纷。
    4、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5、律师函是对方在起诉前的协商行为。
    6、如果不履行律师函的话,对方可能会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根据《律师办理民事案件规范》第十一条规定?承办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办理如下事项:
    (一)要求委托人提供诉讼证据复印件、复制件,同时核对原件,并将原件及时交还委托人妥善保管;收取原件的,要制作证物清单,由委托人、律师签字附卷。
    (二)应当向委托人解释和讨论本案如下事项:
    1、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相关规定;
    3、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4、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
    5、委托人已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其诉讼请求是否有相关证据或证据线索支持;
    6、诉讼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7、被告是否反诉,如反诉或有反诉可能,反诉的事实与理由;
    8、是否有申请回避的事实、理由和必要性。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建立卷宗。
  • 律师函是一种严肃地警示,如果你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那将会面临诉讼、打官司等。收到的律师函只是起到一种警示作用:
    1.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后,就尽快在被起诉之前,主动找协商解决。
    2.如果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对方可能会采取下一步行动,那你就要面临被起诉、对簿公堂的后果。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