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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围墙翻新损坏了住户杂物房7年一直不维修,现已过三年时效,我还可追诉吗

损害赔偿
2024-04-30 04:14: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建议诉讼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起诉。
    首先要看案件的性质,侵害行为现在是否仍在持续,还在持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首先要看案件的性质,侵害行为现在是否仍在持续,还在持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即使侵害行为没有持续,但后续被侵害人向侵害人要求赔偿或侵害人同意予以赔偿的,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充分的保护。重点在当事人取证留证方面。
    即使当事人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证据,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时效抗辩只能有被告一方提出后法院进行审查。如果一审期间被告不提出时效抗辩,相关纠纷仍可以得以顺利解决,不会因为诉讼时效问题导致维权受阻。
    相关法律: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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