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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才领证,男方拒付彩礼,变成另一个人,我感到陌生,可以撤回结婚证吗?

婚姻家庭
2024-04-30 09:25: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这个情况,撤回是不可以的,但可以起诉离婚
  • 那你需要起诉离婚了,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办理
  • 是否有什么隐瞒情节的事情发生。L
  • 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不要退,只有具备下列情形时才退: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2、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除了存在以下情况,其他情形都不用退彩礼: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就离婚的;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并且离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除了存在以下情况,其他情形都不用退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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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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