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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一直停工 ,又找不到他们项目的负责人我们应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24-04-30 00:44: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解决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地因发包人的原因停工误工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赔偿;并且可以要求其用人单位在一个工资周期内照常支付工资。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工地停工的原因如下:
    1、出现极端天气必须停止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政府相关部门因环境治理、噪声污染等原因叫停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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