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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我的爱人在98年9月份经营酒店时购买的货款共计3800元左右有2张有签名有2张没有签名的是白头单他们一直都设有来追款到今年4月份通过法院来追款至今有23年了可以不给吗,

债权债务
2024-04-30 15:18: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是可以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调解
  • 你好 可以以时效为由来抗诉
  • 你好,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一下
  • 您好,是不可以的,要给的。
  • 下午好,这个是需要偿还的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但是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货款收不回来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解决:
    1、协商分期还款,制定还款计划拟定违约条款。
    2、按欠款客户所在地情况,实施催款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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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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