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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现在法院处理,但对方还要求保留后续治疗疤痕的权利,这个我需要赔吗

交通事故
2024-04-30 17:34:1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你负全责,那么在法院处理过程中,对方要求保留后续治疗疤痕的权利,你可能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对方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并产生了疤痕,这可以被视为一种人身损害,因此你有可能需要承担与疤痕治疗相关的费用。
    然而,关于“保留后续治疗疤痕的权利”这一要求,其实际上是一种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的预期索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医学专家的意见和实际情况来评估这种索赔的合理性。如果法院认为这种索赔是合理的,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对方未来因治疗疤痕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 如果经鉴定是比较的直出如果经鉴定是必要的支出的话,需要赔
  • 您好 全责您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 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要看情况而定
  • 你好,你那边有法院判决书吗
  •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的
  •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一方拒绝赔偿的,首先可以通过交警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赔偿金额。调解不成的,在治疗完毕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责任人仍然拒绝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一方拒绝赔偿的,首先可以通过交警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赔偿金额。调解不成的,在治疗完毕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责任人仍然拒绝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之后疤痕修复费用应当是事故的责任人支付,疤痕修复费用是属于一种后续治疗费用,可以根据医院的遗嘱和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进行确定并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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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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