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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方符合带薪休假的条件,在本年度内为申请带薪休假的视为放弃权利对吗?

劳动纠纷
2024-04-30 19:54: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在一个休假年度未休假,客观上无法回到过去重新补假。实务中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在下年度弥补上年度未休天数;另外一种是由用人单位采用折现方式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即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你好,可以后边一起计算的
  • 看情况。职工的带薪 年休假 ,最好是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作出统筹安排,双方达成共识和默契,这样既满足了职工休假的权利,又不至于影响生产工作。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带薪年休假必须要由个人提出申请,不然就予以取消。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企业也应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自动放弃。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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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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