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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深圳1月7号工作找了份工作,打算在过年前回家。中介派遣公司说的是在职满一个月有稳岗补贴2块钱每小时。签的合同是1月7号到2月7号。总工资是原来20每小时+2一个月稳岗补贴。公司那边说7号在职,才能有2块钱稳岗补贴。但是未告知我们厂区那边2月6号就会放假,最晚只能6号办离职,不然只能年后来办理。因为家里离深圳远,所以年后来办理是不可能来的,但是我觉得不能给我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但是又让签合同从而造成我的损失,中介派遣公司是不是存在问题。3请问我只能接受20每小时的工资了吗?(以下是劳动合同,这张是他人的。本人的在公司没拿到,本人合同时间签的时间是2021年1月7号至2021年7月7号,除时间外其他都一样)

劳动纠纷
2024-04-29 18:08: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
  • 对于派遣工工资福利的问题,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你好,对于派遣工工资福利的问题,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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