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今天需要您帮助解答的是这样一个案例!我男友家的房子于2004年拆迁,后因其父母无力购买新房便与我男友共同出资交了首付后用我男友的名贷了款,房子也这样过户到我男友名下,当初其父母答应这房等我们结婚时我们住,他们再去租房,我们在结婚前他们还贷款,但我们也每月给他们300元生活费,现在由于我工作调动要去外地工作,我男友也决定和我一起出去发展,我们准备把房子卖了到外地交首付购房,因为外地房价贵,所以我们的钱只够交首付,现在我男友已经到外地,就等我今年下半年过去了,这房于2005年初交工后就一直没有动,可是现在在没有经我男友同意的情况下他的父母竟私自把房子租了出去,而且还是一年,并说房子是他们老两口的,现在不给我们了,得到这个消息我们非常恼火,我们也看了不少法律的书,书上说房本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也就归谁,我想请问这房的所有权是我男友的吗?还是说这房是他和家人的共同共有财产?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是应该归他父母呢还是应该归我男友?租房的人没有和房本上的人签署合同,我男友可以退还租金要求他们另找房住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