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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要求我去外地工作,我们没有协商统一意见,现在是想我自离,不谈赔偿,它说是安排了工作岗位,我自己不去,这个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5-02 09:35:3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搬迁的距离较远,如跨省或跨市搬迁,市区到郊区搬迁,倘若构成重大变更,员工不愿意随行,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同意继续工作的员工,公司应该提供班车、车补或餐补等补救措施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因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向单位主张N+1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后辞职,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劳动合同内容变更为由解除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可以,协商解决不了的,职工可以回绝去新的工作地点。
  • 你好,你這邊具體是什麼情況,可以先大概介紹下。
  • 没有赔偿,因为是你不服从工作安排。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你好,目前收到书面通知了吗
  • 可以的,马上给您回电话啊
  • 公司搬迁,一般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如果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要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要给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则按上述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一般不会得到赔偿。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公司搬迁到异地,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搬迁的,员工不去的,应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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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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