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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但对方没签任,我能先修车吗?

交通事故
2024-04-29 17:47: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法律分析:对方没有签字,表示对事故认定可能有异议,对方可能会向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也就是说有可能改变这个责任认定,同时也表示对方不愿意调解。 如果在没调解或法院判决的情况的情况下,你也不可能到保险公司理赔。
    就当前情况,你只要耐心等待,如果你车损,由保险公司定损后,该修车的修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 可以先修车。
    去修车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交警部门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 责任认定书没下来不可以先修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五日内可以领车回来的。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警部门之所以扣车,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完成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而交警部门完成了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及相应的证据收集之后,一般就会直接通知前来领车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赔偿流程是什么: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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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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