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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银行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借贷人不还,现在我也被法院起诉了,所有欠款都需要我还么?我需要怎么做?

债权债务
2024-05-02 09:39: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去法院那所有的证据材料,积极应诉,看担保期是否过了
    追问:2017年做的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会无限期,一直持续吗
  • 您好,作为担保人您要承担连带责任。
  •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遇到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偿还,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借款有担保人的起诉书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1.标题:起诉书;
    2.借款双方及担保人的身份信息;
    3.本人的诉讼请求;
    4.写明借款事实、担保情况(如借款金额、还款日期、担保金额等)以及本人的起诉理由;
    5.管辖的法院;
    6.签名与填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履行合同职责。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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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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