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工厂的管理层员工,03年公司为我买了社保及生育险,05年7月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过后不久且办理了离职手续,社保转为个人缴纳),但是因为公司需要,我一直为其工作到06年2月才正式离职。 其间05年9月我女儿出世,05年11月我才知道有生育险这么个回事,急忙委托公司人事负责人帮忙处理,一直到06年1月才告诉我说:因为社保转为个人缴纳,05年7~9月的保险费中断,本来应得的1800元生育保险金不能领取! 我女儿现已经6个半月 公司一同事在05年11月份我的问题提出后,一样才知道这回事,也一样委托公司人事负责人处理(当时他的孩子已经出世7个多月),之后领到保险金,他与我不同的是__他没有办理离职,所以就没有终止缴纳保险金,但超期1个多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