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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土地证不是,房产证证已经经过一人手,土地证中间那个人也没改名字之接给我了。这边改革要房屋一体,第一个土地证的人去世了,没有办法证明房屋一体。这边房产局和土地局不给办理,告法院胜算几率有多些

征地拆迁
2024-04-29 05:10: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来补办:1、准备好材料:补办申请人身份证明;补办申请人的用地证明文件;补办申请人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2、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三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作废公告; 3、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土地证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三种。"
  • 关于土地纠纷,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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