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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子女教育扣除一方填写100%了另外一方还需填写吗

劳动纠纷
2024-04-28 20:51: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可依照以下方式填写:
    1、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2、出生日期填写子女的出生日期,需要具体到年月日;
    3、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
    4、当前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填写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止时间;
    5、就读地方、就读学校填写子女就读的地名称、学校名称;
    6、本人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的分摊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填写方式:
    1、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子女教育进入相关界面。
    2、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和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
    3、设置扣除比例。
    4、选择申报方式,一般选择第一项,即公司代扣。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子女教育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客户端中子女教育一栏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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