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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运营车,无责被追尾,现在4s店发现大梁有部分变形,可以索赔哪些费用,不到一年的新车

交通事故
2024-04-28 15:49:3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下午好,是可以帮助分析责任的,是否有处理案件的呢,可以帮到你分析的
  • 根据事故责任占比以及车辆损坏严重程度主张赔偿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车子维修以及误工费。
  • 你好,这边是有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吗
  • 你好,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吗这个情况
  • 你好,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吗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交警的责任划分如哈啊
  • 法律分析:新车被追尾贬值赔偿费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新车被撞新车被撞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索赔折旧费,我国有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新车被撞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索赔折旧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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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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