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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10岁男孩在村里十字路口由南向北行驶被由西向东行驶轿车被撞,至一名男孩膝盖处创伤,另一名男孩头部受伤不严重,怎么定则?

交通事故
2024-04-28 11:4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向肇事者索赔。
  • 法律分析:根据孩子的伤情的实际情况而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疗治疗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责任认定书是索赔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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