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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掉出租车上面后面的乘客捡到不承认怎么办?

行政纠纷
2024-04-27 21:36: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出租车捡到手机不给可以要求其返还手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占为己有拒不返还的属于不当得利,遗失人可以要求拾得人归还手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出租车捡到手机时,主观上明知手机是其他乘客遗留的财物;客观上,失主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时,无论出租车司机是否知情,在出租车这个相对封闭、狭小的空间内,该手机事实上都已转移给出租车司机占有。悄悄将手机占为己有的行为,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又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因此构成了盗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出租车驾驶人捡到乘客遗落的手机且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财产。《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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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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