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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0岁,每年都要去上海住院几次,我有二女儿,一个儿子,他们都陪我去了几次,今年的3月份要去上海住院可女儿和我吵架不愿意去了,她说没有时间去,请问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婚姻家庭
2024-04-27 09:33: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因为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所以要赡养老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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