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组织变更,人员消减,个人职位也发生了变化,从主管变为一般科员的工作内容,与签订合同时的工作条件和内容发生了变化,但是我们的合同又不规范,没有写明岗位和工资待遇,我想问此合同是否有效?工作条件变化了是否可以终止合同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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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有效,要参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可参照合同法规定。
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有写明岗位和工资待遇,只能说不规范,很难说是无效的。
虽然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许多方面没有做约定,但是有一个客观事实摆在那里,就是你的工资总应该有个计算标准和方式。这个标准和方式是不能随意改动的,如果发生了变化,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即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未与你协商即属违法。你可拒绝接受公司安排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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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工资照样主管级别支付,实际工作岗位已变成一般员工的话,我和公司协商不成,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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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资照样主管级别支付,实际工作岗位已变成一般员工的话,和公司协商不成,提出解除合同, 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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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