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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去吃饭,A先出去,站在停车场某C的车一侧,C一会回来,说让一下我车过不去,A说:可以过去的,你过;然后,C就和A发生口角,C先动手打A;一会B出来看到对方打起来,过去劝架,撕拉过程中也打起来了,过后C又叫来了两个人,导致B(劝架者)严重受伤,多出骨折,鼻骨,肋骨,上颌骨

损害赔偿
2024-04-28 09:53:1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目前是到了公安那里了吗,什么时候的事情
  • 是否有进行报警的?是否有进行验伤?
  • 你好方便电话具体当面沟通一下嘛
  • 你好 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呢
  • 你好,建议报警来处理这个事情
  • 您好 那您目前是什么情况的呢
  • 你好这是可以解决的说一下
  • 您好,请及时进行伤情鉴定
  • 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或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人身损害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如果达到轻伤以上,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人没受到伤害但车辆受损的,对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它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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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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