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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住院的第二天晚上11点多突发肚子疼 因为是在医院住院所以直接找值班大夫 大夫说怀疑是胃痉挛给打了一针!还是疼又给输了瓶保护胃的液!还是疼一直到凌晨七点多大夫才让去做ct 一查是胃穿孔!十点才做上手术!中间耽误了七个多小时!这不是大夫的失误造成的吗?或者说是误诊!

医疗纠纷
2024-04-26 13:59: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说的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从法律角度看问题首先要有证据,建议搜集证据
  • 您好,如果觉得医院这边是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要下病案记录。
  • 发生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冷静下来,医务人员要及时将事情上报上级处理,患者方也要积极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患者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冷静下来,医务人员要及时将事情上报上级处理,患者方也要积极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患者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建议起诉,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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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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