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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有借条和转账记录),期限一年,到期不还,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吗?他有房产

债权债务
2024-04-29 20:42:21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钱(有借条和转账记录),期限一年,到期不还,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吗?他有房产
  • 您好,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会受理案件。
  • 具体看证据情况以及对方还款能力,建议尽快起诉拿到生效判决后及时进入执行。
  • 可以的,走诉讼程序,判决后可以强制执行的
  • 当然可以,要回来诉讼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
  • 具体是什么情况,对方是什么原因不还
  • 可以的,对方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胜诉后执行对方。
  • 你好,关于债务问题可以具体沟通
  • 此借贷可以起诉,能够要回来。
  • 你好:请把具体情况发来看
  • 你好,是可以的,具体详聊。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保障
  • 借钱收不回来,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也可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有期限,需要在借款到期后,但也不可以过分迟延,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因此需要在借款到期后三年内向法院起诉。
  • 有借条的钱,若该借条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有借条的钱,若该借条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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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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