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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偷去,人家不承认

刑事案件
2024-04-26 11:04: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证据的话就去派出所报警
  • 手机别人偷去报警,人家不承认
  • 法律分析:
    1.对于犯盗窃罪不是承不承认的问题,这是需要讲究证据的。如果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构成盗窃罪的话,不承认也没有用,一样会依法受到相应的量刑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手机被盗,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如果知道是谁,反映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即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会有办法的,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打草惊蛇,给破案工作带来不便。
    报案电话1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手机被偷一般都已经构成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了,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当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没有进行侦查的,可以向其上级公安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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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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