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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驳回离婚诉讼

婚姻家庭
2024-04-26 23:06:37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要驳回离婚诉讼,可以从不符合起诉条件、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以及诉讼程序问题等方面进行辩护。
  • 你好,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诉讼请求,作出驳回裁定。
  • 你好,被告方可以通过反驳离婚起诉的理由来驳回起诉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这个需要先出庭后再处理。
  • 情况的话只情况的话,只能是二审
  • 你好,离婚诉讼驳回可以协助处理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离婚的问题
  • 收集好有利证据来驳回离婚诉讼
  • 你好,这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
  • 你好在的有纠纷可以起诉w
  • 可以去重新申请上诉的啊
  • 你好为你转接人工客服d
  • 你好,无法驳回离婚诉讼
  • 法院在以下情况会驳回起诉离婚:
    1、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据主要是原告对于离婚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驳回是指法院在对离婚起诉立案之后,发现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护条件,因此依法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它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等方面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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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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