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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2024-04-26 09:27: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建议你把问题叙述清楚完整一些
  • 分割房屋时有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字形协商处理,若当事人无法协商的,对实物予以分割(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分割房屋时有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字形协商处理,若当事人无法协商的,对实物予以分割(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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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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