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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施工单位人员窝工的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建筑工程
2024-04-26 11:41: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窝工的话,设备的费用,人工的费用由他们承担。
  • 工程停工损失的计算:
    1、发包方对工程停工出具了有关人员、机械停置签证的,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按签证计算;
    2、对于承包方已按合同约定订货的材料、设备,承包商应负责退货或解除购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货物、解除定货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建筑工地停工工人的补偿如下:
    1、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要求工地停工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工地停工的条件如下:
    1、使用材料不符合图纸要求,或未经见证取样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等,且对监理多次责令整改置之不理;
    2、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且对监理多次责令整改置之不理;
    3、严重不具备安全施工操作条件,野蛮施工,且对监理多次劝导改置之不理;
    4、严重不符合建设程序,不服从管理规定,擅自施工。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工程停工损失的计算:
    1、发包方对工程停工出具了有关人员、机械停置签证的,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按签证计算;
    2、对于承包方已按合同约定订货的材料、设备,承包商应负责退货或解除购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货物、解除定货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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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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