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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担任七一班班主任,楼上的八一班学生经常故意欺凌我班的学生。12月份的一天上午课间休息时,王老师(女)在办公室内批评几名八一班学生。其中一个男生经常欺凌我班的学生。这几个学生不服王老师的批评,其中一个还与王老师推搡,把王老师气哭了。外面不少学生围观、起哄。当时办公室内没有别的老师,我担心王老师吃亏,站起来把那那个推搡王老师的学生打了两巴掌。他还嬉笑着说:“我跟老师开玩笑!” 2021年9月的一天,我课堂上批评一位违纪的男生,另一位女生故意在我旁边捣乱,我走过去让她站起来,她不听,我过去抓住她的胳膊想把她拉起来。不料这个女生突然发火,一把推倒自己的课桌,并坐在地上不肯起来。我立即向班主任汇报了这件事。但我没想到这个女生就是2009年我得罪过的那个男生的妹妹。 现在,这对兄妹的父亲突然要找我的事,要我赔偿什么精神损失费,还要举报我。我应当赔偿吗?我应当如何应对? 请赐教! 注:对方没有视频、照片之类的证据。

损害赔偿
2024-04-26 0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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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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