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儿子今天在幼儿园被咬伤了小鸡鸡

损害赔偿
2024-04-26 11:32:4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幼儿园方面对此事件处理不当或您认为孩子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孩子的权益。
  •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找学校老师
  • 晚上好,那你可以协商赔偿啊
  • 你好,这怎么被咬伤了的

  • 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还可以写信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孩子在幼儿园被咬伤应该谁负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是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幼儿受伤老师需要赔偿吗
    孩子在幼儿园碰伤了,不是老师应该赔偿,而是幼儿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老师是代表幼儿园行使管理职责。即使有管理不善的地方,造成幼儿受伤,也不应该是老师进行赔偿,而是作为管理者的幼儿园承担赔偿损失。
    除此之外,还需要找到孩子受伤的原因,如果是其他孩子打伤的,需要找对方的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
    1、小孩子间被咬了,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判决;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