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口头离职了但次月公司又给把社保交,叫自己承担,但自己不想承担这部分费怎么办?公司可以退回来给自己交的费用吗

劳动纠纷
2024-04-25 18:31: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满足一下条件可以退。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法律依据:《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4、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