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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此请教一个关于新房收房的问题,3.22通知去收房,发现房子的入户门有问题,当时就说会全部更换好后叫我去验收,中途物业跟我联系说门在维修了,我也去实地看了,看见他们把门缝凿开然后没换就又把门缝给补上了,4.16物业经理跟我协商并承诺4.27之前门框和门可以换好。

房产纠纷
2024-04-25 14:37: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如果业主通过协商方式和由第三人调解的方式仍解决不了“房产维权”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权(投诉维权)。对于开发商,业主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和投诉;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物业的总公司(如果有总公司)投诉,或者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购房者要投诉开发商是可以到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的,在进行投诉时也是需要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如果在购房后进行验收时如果发现质量出现了问题后也是可以提出投诉的。
    一般情况下提出投诉申请时也是要向当地的房管局以及建设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 【法律分析】
    如果业主通过协商方式和由第三人调解的方式仍解决不了“房产维权”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权(投诉维权)。对于开发商,业主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和投诉;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物业的总公司(如果有总公司)投诉,或者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购房者要投诉开发商是可以到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的,在进行投诉时也是需要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如果在购房后进行验收时如果发现质量出现了问题后也是可以提出投诉的。
    一般情况下提出投诉申请时也是要向当地的房管局以及建设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新交付的房屋发现入户门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更换或者维修,开发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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