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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析产到我名下的公寓会因为另外一半有债务而追究到我吗?

婚姻家庭
2024-04-25 16:06: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一方欠债,要看该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另一方是否知情。 如果债务是一方举债的,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够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举债方单方的债务,是不能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承担的
  • 您好,要看债务是不是离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个债务离婚前就产生了,并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追究到你。
  • 您好,这个要看你有没有义务偿还这个债务,如果有义务的话,那对方可能会听你的公寓。
  • 如果另一半的债务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存在的,你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大。
  •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你有偿还的义务。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就债权分割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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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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