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孩子归男方抚养,之前离婚有签协议,我每个月给1000生活费,不包括教育费,医疗费,压力很大,他起诉要我出抚养费,但是我条件不是很好,两年没有给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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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可以向法庭反映情况。安徽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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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追问:我是女方,孩子归男方抚养,之前离婚有签协议,我每个月给1000生活费,不包括教育费,医疗费,压力很大,他起诉要我出抚养费,但是我条件不是很好,两年没有给了,怎么办,怎么申请降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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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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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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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若一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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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