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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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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09:16: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生活困难证明由村委或者居委会开具。

  • 一、贫困证明怎么开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二、贫困证明在哪儿开
    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
    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
    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法律依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九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困难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是情况属实的,签字并且盖章,之后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等。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困难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济困难证明怎么填写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居中写
    xx民族学院:
    学生本人姓名,系省,市、自治区,市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二零一八年考入贵校,其家庭,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介绍,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五百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两百元元左右。
    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望贵校予以资助。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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