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审判决不予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4-27 14:19:0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详细描述您的情况,我将尽快回复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需要等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你好详细交流一下遇到的问题
  • 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处理
  • 法律分析:法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形有:
    1.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应当收集新证据,达到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无法提出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如果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可以重新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必须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