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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实体店门头上的招牌字会不会构成侵权

损害赔偿
2024-04-24 18:42: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招牌是否侵权,是从整体外观上的判断,是否易混淆,不易区分。如果招牌只有一个字不同,其他颜色,装修、字体、外观等所有都相同或相近,造成混淆或者能否引起大众产生误认为其他其他品牌,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那么就是侵犯商标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商标名称作为店面招牌的名称是算侵权的。法律依据:《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专卖(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 第二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不得将其注册商标用作公司,特许经营店或专卖店或商业标志的名称。商品销售网点和提供某些服务的网站,当需要解释商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业务范围时,可使用本店修理××产品、本店销售××西服等叙述性文字。
    且其字体应一致,不得突出其中商标部分。”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得侵犯或者阻碍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或者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人、对同一商品或者同类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所有人。
  • 你好,如果店名与已经注册的大品牌商标内容相同或者相似并且门店所经营产品的范围与注册商标的商品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则属于侵权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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