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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台湾人结婚,一直没过去,人死了十多年了,我在大陆,跟他解除关系,死亡证明不能去台湾,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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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7:28: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大陆起诉离婚的
  • 你想怎么办?离吗
  •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去世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过世的,配偶就处于丧偶的状态,而失去配偶的一方是可以再婚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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