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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买二手房的一些税费问题

房产纠纷
2024-04-25 11:29: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按照房屋的价值缴纳契税,具体数额咨询当地的房管局或税务局。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二手房税费是分成两部的,一部分是卖家出,另一部分是买家出。卖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营业税及附加税: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
    5.55%;5年或5年以上:免征;非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
    5.55%;5年或5年以上:差额×
    5.55%;
    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买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05%
    3、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
    1.5%
    4、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有:
    (一)购买房屋的费用、评估房屋的费用;
    (二)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买二手房要交的税费有: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
    5.5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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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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