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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了,之前签订了离婚协议,现在又签订了离婚补充协议,关于房产和孩子的见面问题,去法院起诉还需要写诉状吗?需要被告到庭吗?多久能下判决书?

婚姻家庭
2024-04-24 17:04:1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关于房产和看孩子有争议?当然要写诉状,请律师帮你好了。安徽达宁
  • 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详细描述您的情况,我将尽快回复
  • 您好,详情可携带材料进行咨询。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可以收集材料去提起诉讼
  • 双方可另外达成协议
  • 需要双方到场办理
  • 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双方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给法院;
    2、法院接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处,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3、法庭开庭审理并开始调解,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
    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且处理完毕夫妻财产、子女教育等问题后,法院可作出离婚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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