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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的房子没有产权归属?能算公房吗?由谁管理?

房产纠纷
2024-04-25 10:03:4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即使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您仍然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您应该向用人单位报告您的工伤情况,并要求其为您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医疗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其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 您好,根据单位分到个人后是否办理房产证,区分个人是否有产权。若未办理,则属于公房,由单位自管。
  • 单位分配的房子产权应该是属于单位的,但是房子的使用权是归个人
  • 应该属于单位自管公房,具体情况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
  • 您好: 需要去单位调卷把具体事宜落实清楚
  • 你好,单位分配的房子产权应该是属于单位的
  • 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如果是全产权,就是职工个人财产;否则就不是职工个人财产。全产权房,作为职工个人财产,职工有使用权,处理权和买卖权。而非?全产权房,虽然是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和买卖权。
    所有权属于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如果是全产权,就是职工个人财产;否则就不是职工个人财产。
    全产权房,作为职工个人财产,职工有使用权,处理权和买卖权。
    而非全产权房,虽然是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和买卖权。
    所有权属于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如果是全产权,就是职工个人财产;否则就不是职工个人财产。全产权房,作为职工个人财产,职工有使用权,处理权和买卖权。而非_全产权房,虽然是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和买卖权。
    所有权属于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您好,如果是单位分房,产权人应当是单位,属于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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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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