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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成年人,我主动离家出走,家人报警警察会查我的行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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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0:39: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家人报警了,警察可能会协助他们找人。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家人报警的话警察有可能会查
  • 法律分析:离家出走,警方接受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移交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并将移交情况告知报告人。公民和单位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人员失踪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场处置。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成年人离家出走的情况,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处理的,因为成年人有自己进行各项民事活动的权利,但对于未成年人,由于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公安机关找到后应当立即带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 成年人离家出走,报案人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
    那么当事人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   《失踪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
      调查失踪人员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主管。
      对接报人员失踪的,由失踪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失踪地不明或无法确定的,由最初接警或接到110 指挥中心指令的公安派出所受理。
      因工作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援助;上级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组织力量协助查找。
  • 法律分析:成年人离家出走之后是可以进行报警的,人口失踪一般是24小时可以报案,失踪48小时立案。如果能够联系上的话,那么就不属于失踪。并且成年人有权利选择离家出走。
    因此,如果成年人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但是警察不会受理。但如果对方有生命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或者是有受到侵害的可能性,那么警察会受理,不过前提是需要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事实的存在。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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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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