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已经起诉对方了 但是她一直不接电话 只能公告 如何要回离婚协议的十万块钱

婚姻家庭
2024-04-25 19:21: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查询一下对方涉案情况,看看是否被执行人。
  • 具体程序是:
    一、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离婚。
    二、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三、法院进行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具体根据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协议不成起诉离婚的方式是: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你好,通过正常诉讼判决执行程序。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