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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面前绿化土层高于地面,这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4-04-24 13:36: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外面的人可以看到你家里情况?感觉不合理。请律师帮你好了。安徽达宁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法律分析:对达不到配套绿地率指标的项目强制实行屋顶绿化,屋顶绿化面积按照20%的系数抵算绿地率,最多抵算为配套绿地率的一半。政府对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在屋顶种植一平方米绿化,可以折算地面上种植三棵树的绿化率,贴50元/平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小区绿地被占通常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者不愿意出面协商的,可找物业服务中心去协商(他只有协商调解的义务,没有执法等的权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规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没经申请批准改变用途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建筑部门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你好,建议你向业主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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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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