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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现在要通过什么程序来选聘新的物业,是不是要经过业主大会来决定前期物业是续聘还是另聘?如果说不要经过这一程序,我们直接选聘新的物业,那前期物业,物业合同可以终止。

合同纠纷
2024-04-23 21:45: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合同就会终止。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也会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前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签定。可以选聘其他物业公司,请求原物业公司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法律分析:物业续聘程序如下: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赞同达到过半即可。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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