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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老接到电话说她仔放心借欠款未还,问她仔她说没借,是诈骗。

刑事案件
2024-04-23 16:54: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描述一下
  • 朋友若有借钱不还的行为,一般是不可以以诈骗行为进行起诉的,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债务。《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行为人借钱不还的,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是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对此,一般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介入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行为人向多人欠钱不还的,一般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债权人仅能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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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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