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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的钱已经还完了。答应多给好几千,又不想给的,算不算犯法?

债权债务
2024-04-23 17:09: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借朋友的钱已经还完,但答应多给好几千后却不想给的情况,是否犯法主要取决于双方的约定以及实际的履行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有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且你答应多给的钱是作为利息、感谢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那么按照约定,你确实有义务支付这笔额外的金额。如果你不履行这一约定,那么从道德层面来说,你可能违背了承诺,损害了与朋友的关系。
    其次,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你不履行协议可能构成违约行为。虽然这种违约行为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但你的朋友有权通过民事途径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例如要求你支付应付款项、赔偿损失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基于非法目的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高利贷等),那么该协议可能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答应了多给好几千,但如果你不想给了,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因为原始的协议就是无效的。
  • 法律分析:可以,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审核通过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不犯法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可以,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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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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