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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1000块 每个月收100利息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24-04-23 16:32:3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首先,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该法条还规定了在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然而,您的情况中明确约定了每个月收取100元的利息,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判断这一利率是否合法。
    接下来,我们可以参考该规定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按照上述分析,每个月在1000元借款上收取100元利息,很可能构成高利贷,这是违法的
  • 100块钱利息一个月”并不能确定是否属于高利贷
  • 你好,在双方是否签订了借条呢
  • 你好,对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了
  • 下午好,多方利息算多少的呢
  • 你好 属于高利贷不合法的
  • 法律分析:借钱给别人收利息不违法。但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钱给别人收利息不违法。但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钱给别人,收利息不一定违法。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不高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如果高于上述范围的,则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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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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